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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发布2026年家电数码以旧换新补贴细则 个人最高可享1500元补贴


株洲市商务局 26-04-14

  株洲市商务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株洲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正式启动2026年度消费(883434)补贴活动。该政策将持续全年,个人消费(883434)者购买指定品类的一级能效家电或数码智能产品,最高可享受15%的购新补贴。

  一、实施时间

  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其中,2026年1月1日至2月11日为全省统一政策过渡期。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883434)者。收货地址须在湖南省内,且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应为同一人。

  三、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补贴分为两大类:

  (一)家电产品。涵盖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共6类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涵盖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886085)共4类产品。补贴标准同样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限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四、实施方式

  消费(883434)者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株洲以旧换新”专区领取补贴券。领券时间为每日8:00至23:59,领取当日有效。消费(883434)者在参与活动的门店选购商品,通过云闪付支付时可自动核销补贴券,实现“支付立减”。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五、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细则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提出了严格规范要求。经营主体须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不得“先涨价后补贴”。所有补贴商品需采集并上传产品序列号等信息,部分数码产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验证,以确保交易真实性。经营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为消费(883434)者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按要求完成送货安装。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要求

  政策鼓励支持实体零售发展,并完善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要求参与经营主体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或与回收企业合作,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此外,还将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在农村、社区等地的覆盖面。

  该细则由株洲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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