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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强标落地,新增4类管控物质


中国家电网 08-25

  近日,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工信部举行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我国现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主要依据2011年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对铅、汞、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提出管控要求,此次《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新增4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管控。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介绍,此次调整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保护消费者健康。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通常作为增塑剂添加使用,可以增加塑料的柔韧性和延展性,改善加工性能。但产品中如果超限值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在产品废弃回收处置时也可能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二是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当前企业已有替代技术,纳入管控可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开拓全球市场,统一管控种类有助于打破“出海”合规壁垒。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明确限量要求,对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限值,约束生产企业,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二是明确标识要求,通过标识、信息披露及文档保存等,借助数字化技术让消费者快速精准了解产品有害物质信息;三是明确测试要求,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与国际接轨,利于产品进出口贸易,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表示,新版国标强制执行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其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依法处罚,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实施采用“2 + 1”方案,“2”指有两年过渡期,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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