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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今日开始优化调整


网络 08-01

  贵州省商务厅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为保障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活动平稳运行,经研究,自8月1日0时起,对我省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产品换新活动规则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仅涉及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换新活动中的补贴标准及发放规则,其余内容继续按原活动规则执行。贵州省现行的汽车报废更新、家居换新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均保持不变,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值得关注的是,购车发票在8月1日前,且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仍按照原补贴比例执行。

  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政策调整

  8月1日0时起

  实行限额限时发放补贴券:每周五上午10:30,统一发放补贴券;每人每类补贴券可领取1次;补贴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券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即自动作废,下一周可重新领取。

  实行“实名校验+滑块验证”的双重验证方式:个人消费者手机IP定位必须在贵州省省内,才可领取补贴券;个人消费者云闪付GPS定位在贵州省省内,方可使用核销补贴券。

  明确了送货期限:送货期限为完成交易后的三个月,超期未送货的不予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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