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消费品“以旧换新”有调整
3月4日,株洲市商务局成功举办了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会议及家装厨卫、汽车置换补贴活动培训会。会议期间,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和服务业发展科的负责人分别阐述了家电、3C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以及汽车报废和置换的“以旧换新”政策调整细节,并对后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据悉,为了提升以旧换新政策的便利性和普惠性,增强民众的满意度,湖南省商务厅根据商务部的最新指示和来自企业及消费者的反馈,对2025年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优化过渡期政策
1.对于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0日(即政策过渡期)内已提交湖南省汽车置换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消费者,无需重新按照新细则申报,系统将自动按新补贴标准补发差额,以“云闪付-电子红包”形式发放至消费者账户。
2.汽车置换、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政策的过渡期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3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调整汽车置换政策
1.将汽车置换政策中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取得地点由湖南省内扩大至全国范围。
2.乘用车定义调整为包括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九座以内)及皮卡。
三、增加家装厨卫补贴品类
在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中新增窗帘、墙布/墙纸两类产品,使补贴产品类别总数达到33类。
四、调整参与企业条件
1.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的参与条件调整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及其分公司(分公司需提交总公司2024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证明),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补贴目录。
2.家电、数码产品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企业的参与条件调整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及其分公司(条件同上),且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应于202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2025年2月28日前经各市州审核通过并公示的市场主体除外)。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需积极宣传解读政策,确保政策覆盖全市各层级、各区域,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用户参与度。参与企业需公示产品价格,确保消费者能叠加享受优惠和补贴;工作人员需熟悉掌握最新政策,以便更好地协助消费者申领补贴。同时,企业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以旧换新政策的相关规定。